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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时节 看清邪教背后的“鬼”影
时间:2026-04-02来源:中国反邪教网 作者:东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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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时节雨纷纷”,又到一年清明时节。民间常将清明与传说中的“鬼”相联系,但这与邪教所呈现的“鬼魅”行径截然不同。邪教是真正的社会毒瘤,它们行踪诡秘,说话蛊惑人心,行事包藏祸心,利用歪理邪说蒙骗群众、发展成员、实施精神控制,严重危害社会稳定,是必须坚决抵制的丑恶势力。

邪教是凶神恶煞的“魔鬼”

珍爱生命,关爱生命,保护生命,是文明社会的共识;滥杀无辜,夺人生命,泯灭人性,是严重的犯罪行为。

邪教视生命如草芥,挑唆、暗示组织成员对抗社会、残害生命,策划出一起起骇人听闻的事件,给受害者亲人带来巨大痛苦,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全能神”邪教组织设有“护法队”,殴打不愿加入或意图脱离该组织的人。某省“全能神”暴力“护法队”曾在12天内实施8起抢劫、殴打事件,有受害人被残忍地打断四肢、割去耳朵。

邪教组织不惜将成员的生命作为牺牲品,甚至以成员的生命为政治赌注,诱导成员集体自杀,或制造绑架、暗杀、投毒、爆炸等恐怖事件,以制造政治影响。臭名昭著的日本“奥姆真理教”头目麻原彰晃曾为其邪教组织配备了至少1000支步枪、100万发子弹,并开设地下兵工厂,研制常规武器以及“沙林”等剧毒气体和生化武器,企图滥杀无辜。1995年3月,“奥姆真理教”在东京地铁投放“沙林”毒气,造成13人死亡、5500多人受伤。

邪教是敲骨吸髓的“饿鬼”

所有邪教组织都无一例外地以各种名目骗取钱财,供其成员挥霍并用于邪教活动,使许多原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法轮功”邪教组织头目李洪志曾以“发功治病”为名骗钱,看病的人须往他家的“功德箱”里交钱,每次少则十元,多则百元以上,捐少了李洪志会当面说他小气。之后李洪志通过办班收费聚敛钱财,据知情者揭露,在1992年至1994年仅两年间,李洪志办班净收入就达到170余万元。

通过组织销售非法出版物获暴利,也是李洪志敛财的重要手段。1992年至1999年底,李洪志以“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名义,向全国“法轮功”组织及关联企业销售“法轮功”书籍1057万册、音像制品500万盒、图片129万张,总销售额161亿元,非法获利4100余万元。在销售非法出版物的同时,李洪志还经营“法轮功”系列用品以牟取暴利。1996年6月以后,李洪志通过5家“法轮功”关联企业从事“相关用品的经营活动,从中获利166万元人民币和5000美元。

邪教是荒淫无度的“色鬼”

邪教组织的头目口口声声说行善积德,可实际上他们行为恶劣,过着荒淫无度的生活,多数都借“神”的名义奸淫妇女,严重摧残妇女的身心健康。有的邪教组织规定,入教者必须与组织内人员发生淫乱行为才能成为正式成员,甚至要求男女成员修练到一定程度后抱在一起“修炼”,强令男女成员进行集体淫乱。

邪教组织“被立王”的头目吴扬明宣扬:“不仅要灵魂崇拜,还要肉体崇拜,只有与他在肉体上合为一体,才能除去身心的污秽而得救”,他将此称为“蒙召”,致使许多女性成员受其蒙骗,其中年龄最小的仅12岁。他声称女成员已经是“神”了,不再是凡人,要专心伺候“主”,导致一些女成员抛弃家庭,长期供其淫辱。

邪教组织“华南教会”的头目龚圣亮,以“传教”和救人为名玩弄妇女,其下属的13名年轻女成员,除了他的外甥女外,全部被其奸污。

邪教组织“主神教”的头目刘家国,同样以“蒙召”为名,先后以诱骗和胁迫手段奸污女性27名,其中有6人为其生下孩子。刘家国被抓获后交代:“我创立邪教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色欲。”

邪教是信口雌黄的“佞鬼”

装神弄鬼是“全能神”邪教组织的惯用伎俩。某地一农民家里,连续几天深夜都有“鬼叫”,还有“鬼火”“鬼影”闪动。这户人家的男主人不信邪,当他家又一次“闹鬼”时,他冲出屋子当场抓住一个女“鬼”,在她衣服口袋里找到两支手电筒和一瓶白磷。原来,这女“鬼”是“全能神”邪教组织成员,装鬼就是为了让这家人信“全能神”。

还有“全能神”邪教人员以他人逝去的亲人名义写“鬼信”,然后找人送到逝者家里。某地一名“全能神”邪教人员以某人已故儿子的名义,给他的父母写信,称“阎王大批招人选,生死簿上把名填,有你二老在其上,儿子匆忙把信传,要想逃脱此大难,劝你二老莫迟延,‘全能神’收割如闪电,快快醒悟接书卷,才能逃脱此大难。”还有的邪教人员冒充逝者给活着的亲人打“鬼电话”,说如果这两天有人来家里送“宝”,千万不要拒绝,随后便装模作样派人送去邪教书籍,劝说其家里人信邪教。

邪教是罪孽深重的“厉鬼”

许多邪教组织将未成年人,甚至是儿童,作为他们拉拢与控制、残害的对象。

2000年3月17日,在乌干达卢轧吉里地区卡伦古镇,530多名“恢复上帝十诫运动”成员被集体焚身大屠杀,其中有儿童78人;2000年4月乌干达警方又在其他地方发现多处掩埋被害邪教组织成员尸体的场所,被害致死者总数逾千人,其中包括200余名儿童。

2010年,某省一个“全能神”成员意图脱离该组织,“全能神”便对该成员尚在读小学的亲侄儿下毒手,将这名孩子在放学途中杀害,并在脚心处烙上“全能神”的“闪电”标识。

2011年,某省一名因生病寻求医治的14岁男孩被“全能神”成员踩死,因为这违背了“全能神”“祷告治病”的规矩。

2014年,山东省“5·28”招远血案的6名行凶者中居然有一名只有12岁的男孩,这名男孩不但用铝制拖把击打被害人头部,还多次阻止民警处置案件。小小年纪却仇恨社会、行凶杀人,可见“全能神”对缺乏辨别能力的少年儿童的伤害有多么可怕。

邪教组织不仅残害未成年人,还毒害他们的心灵,葬送他们的前程。李洪志妄称:“6岁以下的小孩看‘法轮功’书籍,可开天目,看到书上的法轮是转的。”他还说通过“修炼”可“上天入地变神仙”,唆使“法轮功”组织将魔爪伸向少年儿童。

清明节本是追思故人、寄托哀思的时节。可偏偏有人执迷不悟,听信“鬼魂附身”的谎言,在“不清不明”的情况下最终沦为邪教的“鬼”,落得家破人亡的下场,徒留亲人无尽悲痛,也为世人敲响警钟。

邪教诡计百端、阴险狡诈,残害生灵、妖言惑众,其罪行罄竹难书,令人触目惊心。让我们远离邪教的歪门邪道,坚决对邪教说“不”,以科学正气压倒牛鬼蛇神,用法律守护尊严与家庭幸福,守得人间清朗清明。

 

 

编辑:思盾

审核:云筱

签发:徐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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